站内搜索:

检察新闻

司法救助暖人心 忠诚履职解民困


时间:2026-05-26 15:14 | 来源:未知 | 作者:新闻宣传办公室 | 点击:次

司法救助暖人心  忠诚履职解民困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家的关心,给我家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帮助我家度过难关……”5月25日,被救助人张某某的家属在天桥区综合治理中心给天桥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印有“匡扶正义 清正廉洁 司法为民 保驾护航”的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的诚挚感谢。一面锦旗,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一声感谢,承载的不仅是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一种激励和鞭策。

        被救助人张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2025年10月,年近古稀的张某某在家中因琐事与犯罪嫌疑人李某发生争执,过程中李某使用菜刀将张某某颈部、肩部砍伤十余处,张某某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李某经鉴定为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2026年3月,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以李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向天桥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该强制医疗案件。

        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阅卷时敏锐发现该案被害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将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在天桥区综合治理中心接待申请司法救助的张某某家属,并到张某某家实地走访。经调查核实,被救助人张某某系农村居民,每月仅有一百多元养老金。案发后在医院住院抢救十九天,花费十多万元医疗费,后续还需进行长期治疗修复神经损伤。案发后嫌疑人也未对其进行过任何赔偿或补偿,张某某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张某某司法救助金,缓解其家庭困难。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检察温情,天桥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检护民生”工作部署,坚持“应救尽救”原则,2026年以来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传递司法温情。
 
 
(文:第五检察部 图:检察业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