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未成年人检
时间:2024-06-04 11:25 | 来源:未知 | 作者:新闻宣传办公室 | 点击:次
市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
为展现我市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工作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6月3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蔚对2023年以来济南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孙媛媛发布未成年人检察网络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张军锋主持会议。民主与法制、人民法治、法治时代、齐鲁晚报、山东法制报、山东商报、济南日报、济南电视台、新黄河等中央、省市驻济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宋蔚副检察长通报指出,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能动履职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共批捕227人,起诉316人,突出惩治“隔空猥亵”及“线上联系、线下侵害”等新类型性侵案件。对于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的办案理念,对犯罪较轻、初犯偶犯的,一体落实“教育、保护、管束”,适用相对不起诉120人、附条件不起诉161人;对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坚持依法惩治,共提起公诉177人。
在办理涉未案件中,综合运用 “四大检察”职能,一并审查未成年人各类权益是否遭受损害,围绕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办理支持起诉39件,纠正审判、执行活动违法9件,围绕校园周边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宾馆入住安全以及未成年人文身等未成年人保护难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8件,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全领域、全链条保护。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走进学校、社区组织法治宣讲105场次,接待未成年人到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实践32场。
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9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523件,督促“甩手家长”归位尽责。会同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制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实施细则》,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聚焦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网络社交等领域制发检察建议8件,办理涉未网络犯罪案件43件,助力营造青少年友好网络空间。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和更加饱满的热情,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深化未检综合履职,主动融通“六大保护”,携手全社会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加美好的成长环境、更加晴朗的法治天空和更加优渥的文化土壤。
【典型案例】
王某某、展某某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案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王某某,男,案发时17岁,某职业学院学生。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展某某,男,案发时17岁,某职业学院学生。
2020年7月,高某某(另案处理)找到王某某、展某某称,办一张银行卡给其使用可得到100元报酬。二人明知自己售卖的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为轻松获利,仍各自办理3张银行卡出售给高某某。后经查明,王某某办理的银行卡自2020年7月到2021年7月单向流入资金300余万元,现查实其中1万余元系诈骗资金;展某某办理的银行卡2020年7月到2020年10月单向流入资金200余万元,现查实其中2万余元系诈骗资金。
2023年4月,检察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决定对王某某、展某某附条件不起诉,并开展考察帮教。2023年10月考验期满,对王某某、展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一)强化证据细节审查,依法查明案件事实。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公安机关核实了王某某、展某某涉嫌诈骗的犯罪金额,但未查明涉案银行卡办卡以来的完整交易流水,无法证实两人行为已达到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据此提出补充侦查建议,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调取相关证据。同时,针对王某某、展某某提出的办理银行卡系借给高某某的亲友给员工发工资使用的辩解,依法查明二人办卡时已由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银行卡不允许买卖,另外二人收到的手机短信显示,涉案银行卡在短时间内频繁转账,所涉金额巨大,明显异于日常生活交易形式,据此认定王某某、展某某主观上明知其售卖的银行卡系被他人利用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符合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要件。办案检察官结合现有证据,对王某某、展某某进行充分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最终二人认罪认罚。
(二)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扎实开展精准帮教。本案中王某某、展某某均系在校学生,受他人引诱参与犯罪,主观恶性不大,案发后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有较大的挽救矫治空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王某某、展某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依托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和全市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数字平台,督促二人定期进行防诈骗法律知识学习,参加“防电信诈骗”公益志愿服务项目,树立正确的择友观,并帮助其制定合理的就业规划。通过帮教,王某某、展某某的法律意识逐渐提升,思想和行为回归正轨,最终顺利就业。办理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积极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提出检察意见,依法督促公安机关没收涉案违法所得。
(三)深入研判类案成因,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在办理个案的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梳理类案、走访银行网点等,发现部分金融机构存在未成年人办理银行卡规章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为促进源头治理,联合公安机关、银行监管部门,共同开展未成年人违规办理银行卡专项监督活动。与三家涉案银行召开座谈会,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办理银行卡审慎审查和风险提示工作要求,建立未成年人银行卡巨额交易信息预警及通报机制,加大对违规为未成年人办理银行卡行为的惩处力度。
典型意义
近年来,未成年人涉帮信案件数量激增,尤其是部分面临职高就业、失辍学及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缺乏社会经验、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念偏差,易成为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目标,被引诱卷入犯罪活动。为斩断未成年人涉帮信犯罪源头,全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深入分析类案背后存在的制度和管理漏洞,通过检察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督促金融机构建章立制。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法治宣传,着力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